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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宣传中国毒理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4 17:34:01

中国毒理学会所属专业委员会及省级毒理学会: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深化学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的成果,落实中国科协凝心聚力工程任务,把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根据中国科协总体部署及《2018年学会党建工作要点》,开展推荐“展风采,树楷模”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中国毒理学会会员中工作在科技创新前沿领域和科研一线优秀的党员科技工作者,每个推荐单位推荐1名党员科技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至少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遵守党规国法。自觉遵守党章,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 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宣传方式
  中国毒理学会党组织在推荐单位推荐的人物中择优进行宣传。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对象要向基层一线优秀的党员科技工作者进行倾斜,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都能经得起检验。
  2.把握时间进度,及时与中国毒理学会沟通联系,请各推荐单位于4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中国毒理学会办公室,具体报送方式见附件。
  3.推荐材料要求:
  (1)提供3张反映工作情景的单人照(分辨率为300dpi,大小1M以上);可以利用微视频等多媒体形式报送事迹资料。
  (2)推荐表中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五、联系方式
  中国毒理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关华、孔祥颖 
  联系电话:010-66932387 

附件:1.全国学会优秀党员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宣传内容报送参考
 

中国毒理学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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